本网讯(曾妍) 9月28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近五年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湖南法院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2011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案件728件,审结525件,已结案件涉及企业资产总额124.32亿元,依法化解破产企业债务683.76亿元,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84.12万人。湖南破产案件数量和破产宣告率居全国法院前十。
湖南高院出台了《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切实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注重处理好依法受理和有序退出、支持合法豁免债务与防止非法逃废债务、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等关系。发挥政府在安置职工、维护稳定、引入战略投资人、政策帮扶等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稳定风险。全省各级法院均与当地国企改革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制定,协调解决破产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依法维护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和破产企业各方权益,注重保障民生。
湖南高院还制定了《湖南省指定管理人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选任、评价、指导、培训和管理,发挥破产管理人作用。编制的全省破产管理人名册已更新4次。湖南法院通过建立和完善了重要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专业的破产案件审判组织,加强审理破产案件的指导和培训,确保破产案件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