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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让人民群众满意
——河北高院化解执行信访案件侧记
作者:丁力辛 李志良   发布时间:2016-08-11 10:17:29


    一定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执行信访工作提出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全院上下狠抓执行信访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该院进京访的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该院此项工作在全国法院的排名从过去的二十几名提升到并列第一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马上办 限期办 全力办

  2014年初,最高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开通了“给大法官留言”栏目。仅去年以来,“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收到的留言有356条涉及河北法院的执行工作。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对留言逐条阅批,对重点案件还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每次接到院长的批示后,河北高院执行局都是当即通知相关中院,相关中院当日通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在3日内与留言人取得联系,并向其说明案件执行情况,执行局在5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本院办公室,办公室再呈报院长。“给大法官留言”涉及未执行案件的,执行法院要在3个月内将案件办结,并报中院审核、报省法院复核。如3个月内未结,须报告执行进展情况及未结原因。如在督导中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河北高院将严肃查处。

  某法院审理了一件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陈某偿还某电器有限公司货款39751.68元及其违约金。判决后,双方都未上诉。但十年过去了,被告陈某分文未付。今年1月10日,张某在“给大法官留言”栏目反映了这个问题。卫彦明不但对张某的留言作出批示,还包案督办此案。河北高院执行局接到卫彦明的批示后,马上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调度此案,并查明原因:被执行人长期失踪;原执行法官退休,执行法官变更也耽误了案件执行。河北高院执行局指示中院执行局:查找被执行人陈某的下落及其个人信息、财产情况。由于被执行人陈某多年未回家居住,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就请公安局协助查找,最终于2月14日在秦皇岛市找到了陈某。执行法官当即与陈某取得联系,阐明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陈某最终同意到法院解决该案。第二天,执行法官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经一天半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给付某电器有限公司2元和万21辆独轮平衡车,某电器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权利。按照河北高院的要求,某法院认真总结执行此案的教训,并进行了全面整改。

  有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或不能及时执行,是法院内部“扯皮”所致,留言者反映此类问题后,河北高院领导一抓到底,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再出现。

  张某因损害赔偿一案不服某中院一审判决,上诉到河北高院,河北高院判决被上诉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因被上诉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张某向某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某中院以“没有省高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为由不予立案。张某要求河北高院主办人出具证明时,主办人告诉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他又到某中院,某中院的工作人员又让他到省高院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判决送达回证。张某认为法院“故意刁难”他,于是,他在“给大法官留言”栏目中留言反映了这个问题。卫彦明作出批示:“如果反映属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河北高院执行局确认张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后,提出了如再遇到张某反映的此种情况,立案部门可以“先予以预登记立案”等建议。卫彦明即批示:“希望抓好改进意见的贯彻落实。”河北高院常务副院长杨泰安马上召集本院立案、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审监、执行等部门开会,研究落实意见。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河北高院印发了《关于执行立案补充规定的通知》,特别规定:“对暂时不能确认执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法院立案部门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原因后,办理预登记,同时主动向审判、执行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转为正式立案,并通知申请执行人。”有了这个规定后,当事人就不必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奔波了。

  件件有落实 件件有结果 件件有回音

  去年至今年6月,河北高院共收到最高法院督办的执行案件35件,河北高院还收到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督办的执行案件22件。收到这些案件后,河北高院采取挂牌督办、巡回督导、领导包案等有效工作方式督促办理,并严格落实调卷查阅、听取案件执行情况汇报、询问当事人、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发现久执未结的,限期结案;发现执行有错误的,坚决纠正。河北高院对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及省人大督办的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了结果,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呈报。

  2010年9月6日,某中院判决某村委会给付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74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某村委会没有履行义务,某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某中院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但始终没有进展。接到最高法院的督办函后,河北高院执行局局长徐茂明多次调度此案,并多次派员到某中院督导,某中院院长亲自督办、亲自协调此案。2014年12月日,某中院追加了三个被执行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拉网式查找。被执行人仍不执行法院判决,还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和阻碍法院处置财产,在法院建议下,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了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750万元欠款。申请执行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请求有关部门不再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此案执结后,河北高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最高法院作了报告。

  对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及省人大督办的案件,河北高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或当事人跟随执行,自觉接受监督。

  今年3月,最高法院给河北高院转来11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司法环境解决守法企业追欠难问题的建议》及督办函,建议和函涉及5件执行案件。某市法院按照河北高院的要求,在执行其中四件案件时邀请申请执行人随同执行人员到唐山、天津、辽宁等地对被执行人50余个银行账户逐一查询,对被执行人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但是,由于四案被执行人是“僵尸”企业,尽管法院穷尽了执行措施,但案件还是无法执行。尽管四案仍未执行,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工作表示了认可和满意。对另一件执行案件河北高院仍在督办中。

  有爱心 有耐心 有责任心

  河北高院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执行接访窗口,每天都有专人接待群众来访。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是该院执行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有的来访者年事已高,接待人员主动上前搀扶;有的来访者情绪激动,接待人员耐心解释;有的来访者多次来访,接待人员不厌其烦。最让来访者满意的是,只要他们来访有理,河北高院定会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

  2006年6月21日,某法院判决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令雷某等三人返还郑某商铺68间。判决生效后,雷某等三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2006年8月15日,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某中院和某县法院先后作出19份执行文书,将“租赁权”纠纷当成“所有权”纠纷执行,致使案件越执行越乱,越执行越偏离生效判决。时间过去了近十年,案件始终未能执行,造成双方不断上访。河北高院撤消了某中院和执行法院的系列执行裁定,指定其他中院执行。该中院将原执行法院错划的130多万元执行款返还给雷某等三人,雷某等三人也将68间商铺返还给郑某。

  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是来访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为提高执行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河北高院在去年11月成立了执行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对执行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常规评查是对全省所有执行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案件、“给大法官留言”涉及的案件、进京赴省访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省通报,评查中发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部门依法依纪处理。今年以来,河北高院已进行了3次重点评查。

  河北高院还推行了执行约谈制度,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比较突出的法院,由河北高院纪检部门或执行局找其院长或执行局长进行约谈。目前,河北高院已对五个中院的院长或执行局局长进行约谈。

  采取上述措施后,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明显减少。

  针对少数法院不重视执行信访工作的问题,河北高院于去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进京赴省涉执行信访案件的通知》,对办理进京赴省涉执行信访案件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目前,河北省法院呈现出进京赴省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下降、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上升的明显趋势。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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