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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集中力量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6-07-26 13:00:21


    本网讯(汪莎莎)  7月22日下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和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闫汾新强调,一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信心。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要求和安排部署上,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保持高度的一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结合新疆精神和新疆实际,把中央的精神、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要求。要特别注意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感知、感受、感谢、感恩党中央对司法战线特别是对法官给予的特殊关爱、特殊关心和特殊支持。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举措。要建立以庭审为核心的审判责任制,更加突出庭审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进程。

    三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更好的发挥各级法院、各级领导主体意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立足眼下,担负起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新疆司法体制改革,在现阶段尽快赶上全国进程。这次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审判责任制的建立,要构建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必须注重法官的细分、案件的细分和监督管理节点的细分,要精确、精准、精细到案、到人、到点。高院在综合管理、行政管理、审判管理、案件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必须瞄准全国法院的最高水平来确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标杆意识树立起来,率先垂范、身先士卒。

    四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改革的引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要求完成司法改革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木太力甫·吾布力指出,这次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区法院要狠抓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坚决杜绝腐败问题,回报党中央的关心和关爱;要紧紧围绕中央改革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加强执法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的关系。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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