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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法院:让司法阳光照进当事人心间
发布时间:2016-07-25 10:49:07
法官指导工作人员砍伐竹木。 本网讯(韩敏) 近日,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到山场执行了一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执行案件。 家住棠口乡的黄老汉经营果园,种植桃子等作物。村民老黄则在其邻近种植竹子。黄老汉认为老黄的竹林挡住了其果树的采光,严重影响了其果树的正常生长,导致其结出的桃子遍布斑点,果味不甜,且延迟成熟期,以致收购商不收购,每年经济损失过半,于是起诉至屏南法院要求老黄砍伐竹林改种低矮的果树、茶树。经过诉讼,老黄被判决清除黄老汉承包地周边林缘空地上的竹木。判决生效后,老黄并未主动履行。于是黄老汉向屏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法官经多次现场调查以及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在经审批同意后,在林业公安以及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见证配合下,执行局法官雇佣人员按照审批允许的范围对黄老汉承包地周边的涉案相关竹木进行了砍伐,历时两个多小时遮挡果树阳光的竹木都被砍伐完毕,阔别多年的阳光终于再一次照在了桃树的枝叶上,也照进了当事人的心间。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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