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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法院:立足大数据大服务 推进信息化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6-07-19 14:45:18


    本网讯(张玉杰 刘雪丽)  走进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中心机房,500多平方米的空间里,监控区、数据区等功能区独立明晰,主干万兆、桌面千兆的网络环境,10年的数据存储环境,6大系统63个应用平台的应用体系构成了具有淄博法院特色的信息化3.0时代。

  “这是一份诉讼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显示我们刚才输入的情况下打官司,风险会非常大。”淄博中院装备局网络管理处姜冰处长在便民服务数字化平台前向记者演示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诉讼风险评估板块。考虑到群众来打官司心里并不清楚胜算有多大,风险有多少,开发这个平台后,群众只需要输入相关的要素,就能从风险、亲情、时间、信誉、经济五个方面自己算一笔明白账、放心账。该平台充分运用了信息化大数据、大服务、云计算的优势,系统整合40余万件诉讼案件的信息,链接中国知网《法律法规数据库》,所有结果由系统自动提取,确保科学规范。据了解,这个平台已经遍布全市9处基层法院和27处人民法庭,而这仅仅是淄博法院利用信息化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小小缩影。

  淄博法院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和软件开发力度,确保信息化始终服务人民群众。自主开发司法为民APP服务平台,当事人通过手机即可查询案件的流程信息、庭审信息、文书信息等,开辟了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的新渠道;建立材料收转平台,在诉讼大厅设立专门窗口,专人登记后短信告知法官及时领取材料,确保材料收转全程留痕;拓展多媒体服务应用,在诉讼服务大厅滚动播放便民诉讼动画片,宣传诉讼常识,并配备自助阅读系统,提供两百多种报纸并每日更新,方便当事人获取信息……这充分展示着信息化与法院与群众的深度融合。

  淄博中院法警支队队长曹勇表示,信息化转型升级同样为法院管理插上了翅膀,安全防控智能化水平快速提升。前端智能摄像机能自动完成人脸检测抓拍并识别比对重点人员,实现智能报警;当人员或物体进入某一设定区域或长时间在某一区域徘徊,系统会进行智能分析自动报警……信息化为法院和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环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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