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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老赖”煽动职工围阻执行现场被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16-07-19 13:59:46
被执行人陈某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本网讯(吕淼霞 王达理) 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阻挠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且煽动职工围阻执行现场,指使他人关闭砖厂大门,拦截、破坏警车,严重妨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近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的决定。 新密法院在执行牛某、李某、韩某等申请执行陈某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多次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限内均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新密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再次到被执行人工作地新郑市龙湖镇工业园区一砖厂对该案件进行执行。执行干警到达地点后,案件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且纠集周围其他职工围阻执行现场,煽动职工妨碍执法,并指使他人关闭砖厂大门,对警车进行阻拦、破坏。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法,拒不执行。最后,执行干警依法将陈某强制带回,现该案被执行人陈某已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负有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方式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依法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再次提醒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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