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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
发布时间:2016-06-16 10:47:13
永安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 审判现场。 本网讯(朱上游) 6月15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4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当天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涉及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贩卖毒品等3个罪名。其中,被告人曹某将冰毒藏于汽车后备箱,被匿名举报,领刑八年。被告人吴某、江某非法生产提炼麻黄碱,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九个月。被告人赖某向他人购得冰毒后,再转手卖给他人,换来六个月牢狱生活。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永安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共120余人到庭旁听,地市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对进一步宣传毒品危害、宣扬禁毒理念、提高防毒拒毒意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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