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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
发布时间:2016-05-04 15:07:13


    本网讯(王希玉)  5月4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对中院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中院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座谈会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两学一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准确把握原则要求,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中院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警要按照上级和中院方案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把学习教育组织好,把各项任务落实好。三是紧密联系实际,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这次学习教育,中央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个标准体现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中院机关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以此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历练自己,积极实践合格党员标准,努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预期效果。中院机关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院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警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中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学习、勤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学习教育,齐心协力把中院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努力推动中院机关和全市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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