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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新疆高院在行动
作者:刘运琦   发布时间:2016-04-12 13:07:13


    今年,新疆自治区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作为与法治建设联系最为紧密的国家机关之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在这“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有所作为,充分发挥自身司法审判资源优势,自3月28日开始,由一名厅级领导带队和7各资深法官组成的宣讲团,奔赴和田地区墨玉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送法下乡”系列宣讲活动,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教育群众,担当起全区法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头羊”责任。

  此次“送法下乡”活动覆盖面广、成效显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先后奔赴墨玉县多个村镇、社区、学校,对广大农民、学生、干部、宗教人士等不同群体,连续开展了15场次有针对性的宣讲活动,现场参听群众达3万余人,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受教育群众达十余万人次。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次系列活动极为重视,在今年3月初就开始组织筹备,精心策划准备宣讲课件资料。宣讲团成员均是来自该院的各审判庭资深法官,宣讲内容既有现阶段国际、国内反恐形势和“一反两讲”,又有“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反恐法”、“刑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讲中,法官们成功运用“以案说法”形式对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予以讲解,剖析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与以往不同的是,宣讲团和自治区高院住村工作组紧密配合,既运用大量的典型案例,又结合“访惠聚”活动创新宣讲方式,在宣讲中还组织宣讲点的村文艺队表演“法治小品”,使群众在轻松娱乐的氛围中感受到法在身边。

  最近,在墨玉县,无论是在喧闹的城市还是偏远的乡村,群众热聊话题中时不时都会出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讲团。此次系列宣讲活动不仅让墨玉县各族群众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使大家感受到自治区高院服务群众的真情实意。有道是“雁过留声”,法律人努力用实际行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收获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称赞。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率先行动。此次“送法下乡”活动只是全区法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及自治区党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要求的序幕。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将陆续大力度开展各类“以案释法”宣讲活动,让人民法官“面对面”服务好基层一线各族群众,为“四个全面”战略、“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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