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重庆云阳:扶贫村里来了“义务普法员”
发布时间:2016-04-07 14:17:13


春耕大忙前夕,“普法院坝会”及时进村来。
法官向农家妇女讲解婚姻家庭、妇女权益、未成年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本网讯(饶国君)  4月7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妇委会主任、第六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媛,冒雨来到耀灵镇大兴社区,向农家妇女讲解婚姻家庭、妇女权益、未成年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解答村民关于诉讼程序、规则、证据等咨询。

  自国家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法院根据对口帮扶乡(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妇女居多的实际,结合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特点,决定建立“义务普法员”制度,组织青年志愿者实施“一乡一站、一村一员”,坚持送法下乡“每周一歌”,采取不同季节、不同时间,在农事、务工、过节等环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受到群众欢迎。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