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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法院两案件上榜江苏省未成年保护十大事件
发布时间:2016-04-08 14:27:13
本网讯(方帅) 近日,由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动画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赣榆区法院办理的江苏省首例未成年缓刑人员上大学案上榜“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2015年7月,共青团江苏社工委、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启动了“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案件”征集活动,旨在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经验和样本。本次征集活动,共收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件126件。经初选、复选和省级评审会综合评审,我市法院推荐的两个典型案例:东海县法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动画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赣榆区法院办理的江苏省首例未成年缓刑人员上大学案件,双双获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东海县全国首例动画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在一审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经反复调解的情况下,以被告广东原创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小冉、小浩85万元结案。此案影响深远,得到中央级媒体的大幅报道,东海法院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规范少儿动漫影视制作和播放的司法建议》,直接推动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研究制定《国产动画片内容标准》,同时,敦促《熊出没》、《喜洋洋与灰太狼》等国产动画片对暴力惊悚、过于成人化的剧情进行了删减,并对相关剧情作了警示,促进了国产动画片的健康发展,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起到积极作用。 赣榆区法院办理省内首例未成年缓刑人员上大学案件,赣榆区法院在得知处于缓刑考验期的小方不能参加高考的情况下,经多方沟通协调逐级层报至省高院、省招生办,认为缓刑人员符合参加高考的条件,使得小方最终顺利参加高考并考取了某本科院校。上大学后,赣榆区法院继续对小方一案跟踪关注,目前小方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已被小方保送研究生。全市法院通过建立未成年缓刑人员“圆梦平台”,为缓刑失足少年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连云港市法院两个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的入选,标志着全市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渐趋成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步入新台阶,取得新实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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