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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聂树斌案“静气虚心、详审复谳”应为担当之举
——也说山东高院第四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 作者:李晓梅 发布时间:2016-02-22 11:17:13
大众网济南2月19日消息,山东高院于2月19日做出决定,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再次延长三个月至2016年6月15日。这是聂案第四次复查期限延长。 之所以进行第四次延长,直接原因为申诉代理律师在2016年2月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法院对此认为确有核查必要,而相关的调查工作在第三次延期内难以完成。在征求申诉人及代理律师的意见后,山东高院依法做出了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的决定。 此事引发部分网友的质疑。他们认为既然王书金已经自认凶手,事实就算一清二楚了,法院只管纠错追责即可,为什么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长期限进行复查呢? 从上述新闻可以看出,首先引起期限延长的原因在申诉方提出了证据,而这些证据需要法院进一步审核,这就增加了相当的工作量;二来呢,我认为主要原因还在于对聂案必须做到“静气虚心、详审复谳”,否则很难避免新的错案再次发生。 清代著名文学家李渔在《无声戏》第二回“美男避祸反生疑”中曾这样说过:“做官的人,既要聪明,又要持重。凡遇到斗殴相争的小事,还可以随意判断,只有人命奸情二事,一关生死,一关名节,须要静气虚心,详审复谳。就是审得九分九厘九毫是实,只有一毫可疑,也还要留些余地,切不可草草下笔,做个铁案如山,使人无可出入”。 聂树斌一案恰恰是既涉生死又关名节的要案。此案是最高法院指令的首件异地复查案,引各方瞩目。案情重大、复杂,案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历史久远,我国的法治建设尚处于艰难的起步阶段,也给复查带来相当难度。因此,想在这个基础上查个“十分十厘十毫是实”,确非容易之事。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为了避免冤错案件再次发生,对聂树斌案“静气虚心、详审复谳”也算得人民法院职责所在、担当之举。 因此,不妨给办案人员一点时间,相信经过审慎严谨的“千淘万漉”,吹尽黄沙后法院一定能还公众一个确凿无疑、无可争辩的事实真相!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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