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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法院司法拘留见实效 “老赖”终还款
发布时间:2016-02-04 13:39:04


图为申请执行人陈某从执行庭李文庭长(右)手里接过执行款。

    本网讯(钟建华)  2月3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文将3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手中。陈某激动地接过钱对李庭长说:“没有你们法院的帮助,恐怕这过年钱还真拿不回来啊!感谢你们。”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肖某借贷纠纷一案中,肖某有能力履义务而拒绝履行。为了惩罚肖某的“赖皮”行为,玉州法院决定对肖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其送到拘留所进行十五天的司法拘留。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肖某终于后悔了,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归还欠款,他让亲属筹集资金,希望不要将其送去拘留所“过年”。在肖某还款之后,便出现了开篇那一幕。

    春节临近,玉州法院执行庭采取强有力措施,用足、用强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以促使老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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