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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院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6-01-06 11:14:03
法律资讯网讯(何宇飞 陈晓红) 新的一年,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拒执罪犯罪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拒执“老赖”们的打击力度,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1月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迅速出击,前往该案件被执行人裴某住所附近蹲守近1小时,将被执行人裴某堵在家中,经过一番周折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 经调查,被执行人裴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执行人员果断将其移交东方红林业地区治安拘留所拘留十五日,并告知其可能涉及拒执犯罪,裴某当即表示拘留期间立即凑钱还清欠款。此举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打响了东方红院新年执行“第一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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