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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时态当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6-02-01 10:11:13


    1月3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石时态同志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本网讯  1月3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石时态同志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石时态同志简历

  石时态,男,汉族,1962年9月生,湖南华容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年7月后任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副科级干部、法规科科长;

  1991年9月后任湖南省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综治处副处长(其间:1994年8月至

  1995年1月在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年2月后任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挂职任桂东县委副书记);

  1998年1月后历任湖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副秘书长、副厅级研究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培训);

  2003年7月后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8年5月后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7月13日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2016年1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院长。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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