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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元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2015-12-28 09:24:23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黄尔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高贵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金克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玧(女)、张滨生、于金陵(女)、王洪光、王宪森、刘香(女)、范向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卢希(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王高生、曲璟(女)、宋志伟、石秀琴(女)、肖皞明、孙铁成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李学勇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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