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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经开法院开展“四个方面 八项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6-01-14 14:22:21


    本网讯(田源 刘西磊)  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四个方面、八项能力”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力、执行力、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增强谋事、决策能力。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将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本地、本职工作有机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观、大局观、责任观,超前谋划本单位及分管领域工作,全面掌握复杂矛盾,敢于拍板,勇于担当,增强领导本领。

    二是进一步增强动员、组织能力。对重要决定要多与干警交心通气,采取协商民主的方式,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深入研究案件布局、人力资源布局和审判执行运作机制,科学安排人员配置和工作流程,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效果。

    三是进一步增强执行、创新能力。准确把握好党组的工作思路,坚持一级带一级、上级管好下级,立说立行,不推诿、不敷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创新思路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是进一步增强号召、凝聚能力。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崇高的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增强号召力。注重发挥激励作用,建立严和并举、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调动干警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打造一呼百应、敢打能赢的和谐团队,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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