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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助推灾后科学重建
作者:毕国琼 发布时间:2016-01-12 14:34:16
“8.03”地震发生后,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做好涉灾案件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助推科学重建。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融入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地震在给灾区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灾难的同时,也给会泽县法院的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在恢复重建中因征地拆迁、房屋建设、林权纠纷、土地权纠纷等导致矛盾突出,纠纷不断。为此,会泽法院在纸厂灾区成立抗震救灾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帮助灾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调解矛盾纠纷,会泽法院及时成立灾区帐篷法庭,最大限度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进入灾后重建后,指派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宏长期留守重灾区纸厂乡鄢家村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体干警服从县委、政府调度安排,主动融入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 二是设立巡回法庭,为灾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贴近群众的优势,会泽法院在重灾区纸厂乡鄢家村设立巡回法庭,由迤车法庭负责巡回法庭的案件办理工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巡回法庭到灾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就地宣传法律政策,确保对涉灾案件第一时间进村处置,为灾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为灾后重建保驾护航。2015年,迤车法庭受理案件428件,结案426件,结案率为99.53%,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是创新调解模式,筑牢灾后重建和谐基础。为促进灾区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和”,会泽法院以筑牢灾后重建和谐基础为出发点,创新调解模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法院与灾后重建乡镇基层组织建立普通纠纷梯层调解体系,对灾后重建出现的法律关系简单、社会影响不大的一般矛盾纠纷,按照抓早、抓小原则,先由组、村、乡逐层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针对疑难案件采取整合调解的方式,对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尖锐或涉及专业性的案件,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会调解等各方力量进行化解。巡回法庭法官把握好调解时机,采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前调解六步调解法定纷止争。2015年,会泽法院调解、撤诉案件2293件,调撤率为77%。 四是把好案件审理关,维护灾区群众合法权益。会泽法院成立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的涉灾案件审判专项工作小组,对涉灾案件进行专项研判。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围绕立案、结案、审限变更和上诉案件移送等重点环节进行流程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审限督查,杜绝超审限结案情况发生。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诉讼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让涉灾当事人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灾后重建中去,减少当事人诉累。2015年,会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81件,结案4446件,结案率为93%,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是加强法制宣传,促进灾后重建顺利开展。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法宣传、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巡回法庭、法律咨询活动,让法制宣传进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多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涉及灾后重建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知识手册发放给受灾群众,引导群众依法重建家园。2015年,会泽法院编制《诉讼指南》12册12万份,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引导灾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为灾后重建工作营造了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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