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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十二五”期间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毛现凤   发布时间:2016-01-07 13:21:37


    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人民法院在管理局党委和农垦中院党组的领导监督下,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垦区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曾连续多年在农垦中院年度目标考评中综合排名第一,2010年被农垦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1年再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2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2013年被农垦中院授予“三年发展规划”模范法院;2014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法院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肯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团、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江必新、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等各级领导先后到该院视察指导工作,给予了“工作管理规范严格,审判质效好,法院整体实力强”的评价和称赞。

    一是司法水平全面提升。该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相继开展了“办案精品年”,打造“质量和效率”法院品牌以及“精细化审判管理年”等活动狠抓案件质量,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共受理各类案件8123件,审执结7392件,结案标的总额5.52亿元,年平均综合结案率93%,审判绩效综合指数在垦区法院名列前茅。2012年,农垦中院在该院召开垦区法院案件质量现场会,2013年被省法院授予案件“三评查”先进单位。

    二是服务大局成效突出。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管理局实施的“五局战略”目标,相继开展打造“服务型”法院和“服务大局年”等系列活动。审结了“5.28”涉黑案件、邰文武聚众滋事、江川农场涉农、北大荒牛业破产等一大批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案件,为企业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有力地保障辖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2012年8月,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该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好做法。

    三是队伍素质显著增强。该院狠抓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全院干警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司法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2012年法院党组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法院被管理局评为红兴隆垦区开发建设60年“魅力红兴隆”20个英模集体之一。涌现出以北兴法庭韩继武(省院荣记二等功并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龙江最美法官称号)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获得上级部门授予的各种先进集体奖项37项,57人被上级部门授予先进个人或记功。

    四是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该院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设立立案、预约开庭热线电话服务,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巡回审理案件,每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集中座谈、法官巡讲等多种形式提供利民便民服务1000余人次。五年来,开展集市法制宣传20余场次,上专题法制课22次,设立青少年维权岗11个,开展社区矫正339人,实施司法救助65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0余万元,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赞扬和信任,收到了锦旗9 面。

    五是基础建设日趋完善。在辖区各级党委和农垦中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新建和改建饶河法庭、南横林子法庭、双柳河法庭等办公楼,完成了院机关办公楼水暖改造及墙壁粉刷工程,购置新办案用车,更换8个法庭法台法椅和其他办公设施。法院信息化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完成了“八大平台建设”,建设高标准的电子档案室,建成5个科技化法庭,实现了10个人民法庭法院专网全覆盖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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