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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点子 办好案 护好航
——北流市法院民二庭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侧记 作者:谢文杰 发布时间:2016-01-07 09:35:56
今年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格守为企业保驾护航是法院的天职信念,找准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在优化辖区经济环境上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职能,携手企业、金融机构助发展,为促进北流经济发展扬帆护航。 据统计,2015年,民二庭共上门送达法律文书 900多人次,处理矛盾纠纷 763起,人均结案127起,收到当事人锦旗3面。 巧用“活查封” 为企业支招 北流市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为加大投入扩大生产,于2015年5月29日向银行借贷60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同年10月8日,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电子公司归还所欠贷款本金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对电子公司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 10月28日下午,北流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在庭领导的带领下,冒着艳阳到电子公司进行查封保全。 “公司产品销售不景气,经营困难,二楼的生产设备已经闲置一年多了。”车间主任了解到法官的来意,有点无精打采地介绍,“现在一楼车间还在生产,十来个工人还在上班,勉强维持吧。” “带我们去看看相关的设备,我们要逐一清点,列好清单,再行查封。”在车间主任的带领下,民二庭的法官冒着刺鼻的化学气息,进入车间逐一清点设备、存货,并列好清单,准备着手进行查封。 “现在车间还在生产,工人还在工作,你们如果贴上封条,机械设备用不了,我们经营状况会雪上加霜的!”以为法官要贴封条,车间主任情绪略显激动,“请求法官不要贴封条,考虑别的办法。” “财产查封不贴封条怎么行,到时你们把设备变卖了,我们找谁要钱去了!”银行的人员连忙插话,“不贴不行,法官要依法办事!” 双方态度相对克制,但都不肯让步。“财产查封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在设备上都贴上封条。列好设备清单,张贴好查封公告也是可以的。”林庭长提出解决办法。 经法官耐心解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积极配合法官做好查封工作,同时也对法官为当事人着想、为群众服务的做法表示了肯定。 事后,车间主任感慨地说,“这多亏了北流法院的法官们给咱支招啊,法官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查封,既不影响厂方的正常生产,又能有效地保障了我们的债权,取得了双赢的效果。我们对法官的付出表示感谢!” 法官出点子巧用“活查封”的方式,对北流市某电子公司价值600多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冒雨现场办案 为企业维权 2015年4月10日下午,民二庭的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冒着倾盆大雨来到位于玉林市茂林镇某村的某松脂公司,对该公司内价值230万元的松脂进行现场处理。 2014年7月20日,原告北流市某金融机构根据被告玉林某松脂公司的贷款申请,通过转账向被告公司发放了人民币220万元的贷款,原告按规定履行了放款义务,但被告却没有按约定期限向原告支付利息。经原告多次上门催收,被告都是以种种理由推脱,甚至避而不见。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2015年4月10日上午,原告向北流法院申请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请求北流法院对被告存放于茂林镇某公司内的380吨松脂进行查封保全。 受理申请后,民二庭主办法官李法官马上着手依法制作相关诉讼保全文书。下午,由民二庭杨副庭长带队,冒着倾盆大雨前往茂林镇某松脂公司,对公司内的松脂进行清点查封,制作了现场查封笔录,张贴公告,以最快的时间完成对申请财产的现场办案。 尽管倾盆大雨,但为了及时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民二庭的法官仍驱车赶至茂林镇,对申请查封财产采取查封保全措施,为企业维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送法入企活动 为企业护航 北流法院民二庭把“助农访企送温暖”活动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领导干部沉下去,司法服务提上来”,法官们走下法台、脱下法袍奔赴于社区、巡回于乡镇农村、畅谈于厂房车间……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 6月17日,北流法院民二庭组织法官联合金融系统深入西埌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群众发放涉及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持有和使用假币、农民工维权纠纷等与农民生活、生产关系密切的法制宣传材料500余份,现场热情接待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纠纷等法律咨询的群众60多人,让群众在家门口学到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6月底,民二庭还组织开展了两次“送法进林场、进企业”活动,认真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真正实现了与企业职工“零距离”接触,解企之困。 此外,7月初,该院领导还亲自带领民二庭法官深入到辖区的一些瓷业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主动查找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就企业涉及的经济纠纷进行分析,提出法律指导意见,适时为企业提供服务,用司法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护航,确保服务企业工作取得成效。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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