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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数额巨大的合同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6-01-04 15:23:50
法律资讯网讯(何艳) 12月30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案件被告人周明强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40万元;被告人段国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文志科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周明强、段国平、文志科以修建奥迪4S店工程收取保证金的方式进行融资,先后与二十家建筑单位重复签订了4S店施工合同及招投标合同,共收取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2365万元。同时查明,被告人周明强自2008年初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86 090 800元。2014年2月24日,被告人周明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明强、段国平、文志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交付保证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周明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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