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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次执行,只因心中那份深深的爱
——孟村法院法官司法为民侧记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15-12-30 11:26:44


    “谢谢英新叔叔,丽娟阿姨,没有你们我和失明的爷爷、奶奶就没法生活下去了,谢谢你们了!”

    这一番感谢的话出自一名11岁因车祸失去父母的女孩儿口中。

    2015年11月底,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两个白发苍苍因失去儿子和儿媳哭干眼泪双目失明的老人在河北省孟村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内激动地相拥而涕。他们正在为孟村县人民法院终于帮他们拿回了赔偿款而高兴。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刘英新、张丽娟两位法官不辞辛苦,多达61次的调解协商下,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幼时丧父的孩子、老年丧子老人的权益得以切实维护。

  案件起因于2013年一场让小女孩全家人悲痛万分的车祸。这名女孩的父母务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法院处理,事故方共应赔偿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两个白发苍苍失明的老人135300元。被执行人李某(事故方)在监狱服刑期满后,就去外地打工,渺无音讯。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在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两个双目失明的老人申请执行后,及时启动了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刘英新、张丽娟不止一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督促被执行人父母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希望被执行人父母协助履行。被执行人的父母在赔付了5300元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被执行人家庭条件也十分不好,无力支付这笔13万余元的巨额赔偿款。

    这个可怜的孩子在农村老家一直和双目失明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女孩经常在其一个远房表舅的陪护下到法院追案,有时这个懂事的小女孩也自己坐公交车来法院找执行法官催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执行法官刘英新、张丽娟二位法官每隔几天就去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累计多达61次之多,可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二位执行法官第62次去被执行人家中时,正赶上被执行人父母的一个辈分不远的侄子,来看望被执行人的父母。听到执行法官的介绍的情况后,那人十分同情可怜的孩子和其双目失明的爷爷、奶奶,表示愿意在自己生意中挤出10万元,帮被执行人赔偿给可怜的孩子和其双目失明的爷爷、奶奶,希望孟村法院能给做做孩子和其双目失明的爷爷、奶奶的工作。

    案件至此出现了重大转机。为尽快解决这件案件,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动员孩子和其双目失明的爷爷、奶奶所在村委会干部及左邻右舍参与协调。最终,双方终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孩子和其双目失明的爷爷、奶奶同意10万元一次性赔偿款。可爱的孩子及两位丧子老人的权益最终得到实质维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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