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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实行“双导师制“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发布时间:2015-12-21 08:59:29
法律资讯网讯(林菲) 为帮助青年法官尽快熟悉审判业务,提升解决审判疑难问题的能力,从12月21日起,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将推行“师徒式”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通过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传、帮、带”的方式,全面提升青年法官的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能力。 根据“双导师制”的规定,对青年法官的培养采取“二对一”的导学方式进行,即为每位青年法官制定1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审判业务导师,指定1名法律知识丰富、调研能力强的法官担任疑难问题研究导师。导师在指导青年法官期间,每月至少两次旁听新任法官主审案件的庭审,指导修改青年法官所办案件的每一份法律文书,并定时组织青年法官召开研讨会,交流审判经验,研究审判中的疑难问题,指导调研文章写作,全面提升青年法官司法能力,帮助青年法官成长。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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