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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纪检组长王波深入平乐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5-12-18 10:34:10
法律资讯网讯(唐小玲) 12月17日上午,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波和该院纪检监察室欧阳旭两人深入平乐县人民法院调研,并与该院所有的党组成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平乐法院院长朱建荣向王波汇报了该院纪律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情况。王波对平乐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希望全体干警要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秉公执法,领导班子要做好表率,严于律己,敢于管理,善于管理,营造更加积极向上、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抓审判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和奉献实干精神,引领全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踏实、严谨、高效的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二是抓纪律作风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政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的纯洁性。 三是抓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廉政文化室和文化长廊,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让干警自觉接受廉政文化熏陶,筑牢廉政防变防线,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促进队伍的健康发展。 四是抓法官权力建设。法官是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一如既往地坚持职业操守,克制自己私欲的膨胀,抵制种种名利的诱惑,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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