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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法院:代表委员同监督 执行案款送到户
发布时间:2015-12-17 11:18:45


图为法官上门送达执行案款。

    法律资讯网讯(沈丹丹)  12月15日,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会同五合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驱车来到当地两位执行申请人家中,将执行案款亲自送到了他们手上。

    2014年6月19日,李某乘坐小型普通客车与对向驶来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事故致李某腰部以下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为索要受害赔偿及治疗费用,李某将货车司机诉至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经法官多次耐心做工作,最终使被执行人消除对抗情绪,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仅几天时间就为李某拿到了214380元的赔偿款。

    2015年2月22日,囊某与王某等人发生口角,后囊某被殴打致重伤二级。虽经长期治疗,囊某仍无清醒意识,生活无法自理,而高额的治疗费用让其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腾冲法院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确保权益的原则,执行局启用银行查询系统,依法将执行案款进行冻结、扣划,及时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考虑到两起案件的申请人家住农村,交通不便,加之一位申请人是植物人,另一位则瘫痪在床,法官们当即决定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当法官冒着寒风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上后,申请人对法院的执行效率赞叹不已:“我们连案件进展情况都没来得及去问,法院就把执行款送上门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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