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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法院试行民商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15 09:55:42


    法律资讯网讯(唐丽颖)  12月1日起,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正式试行《民商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该规则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法官集体智慧,为进一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最大程度地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确保审判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规则确定,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必须由具有多年民商事审判经验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审委会委员、庭长及资深法官组成。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承办人的意见与庭长提供的指导意见不一致的,矛盾纠纷敏感、易激化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上级法院、人大、政法委、纪检委交督办的案件,庭长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等,均由庭长报请专业法官会议集体研讨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难题,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服务和全面准确的“法律智库”,更有利于提升炼法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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