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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发布时间:2015-12-02 09:21:31


    本网讯(谢辉)  11月23日,在新疆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推进视频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恺同志特别就新和县法院淘宝网拍卖工作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拍卖成本低、变现率高、溢价率高的淘宝网拍卖模式持肯定态度并大力提倡。

  据介绍,执行财产处置中的评估、拍卖环节历来是执行工作中最容易滋生腐败、需要重点监督的环节。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对破解财产处置周期长,有效打破地域限制,切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杜绝拍卖中的不公、不廉现象意义重大。

  11月3日,新和县法院通过淘宝网成功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成为新疆三级法院首例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成功案例。淘宝拍卖可以有效防止拍卖中的串标、围标、干预竞标等各种违法行为,可有效防止法院有关公务人员违法乱纪现象。仅以此件案件为例,评估结果确定标的物起拍价为26472.6元,在7天的公示期内共吸引了5880人次围观,有23人专门设置了短信提醒,最终2位报名人经过6次竞价,以29472.6元成交,溢价率达11.33%,极大的降低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成本。

  孟恺强调,新疆各级法院要大力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对破解财产处置周期长的瓶颈问题进行有益探索,有效打破地域限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控制,切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杜绝拍卖中的不公、不廉现象,要尽全力为老百姓带来实惠方便,给司法带来公正高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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