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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干警为独居老人送去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11-26 11:24:12


图为干警们在与老人交谈。

    本网讯(陈丽玲 陈寒梅)  “有了这2万块,我的生活总算有个保障了,非常感谢你们。”老人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11月24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寒梅、立案庭负责人欧阳卓代表该院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平南县官成镇三江村红阳队黎某合农户手中,获得村民们的交口称赞。

    黎某合,男,今年73岁,独居老人。2011年12月8日,老人在平南县官成镇被吴某权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撞倒受伤,头部右侧受到重创。老人治愈出院后精神失常,生活难以自理。2012年6月27日平南法院对此宗交通事故案作出了判决,吴某权赔偿23448.48元给黎某合。

    据法院调查,吴某权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没有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导致黎某合老人的生活非常拮据。黎某合属于五保户,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期间,共用去了人民币23858元,这些钱都是向身边的亲朋好友东借西凑来的,每个月只能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来维持生计。为援助老人的贫困生活,平南法院积极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汇报了情况,成功为老人争取到2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长期以来,平南法院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解决特困申请人在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难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更多群众受益。今年来,平南法院共发放5批司法救助金共108万元,救助122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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