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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涉农维权”首日迅速审结二起讨薪案
发布时间:2015-11-24 10:46:59


    本网讯(张静 赵国亮)  11月19日河南省人民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法院迅速落实省法院会议精神,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充分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11月20日,活动开展第一天,安阳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审结一起涉农案件,当天将裁判文书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11月20日上午,安阳中院民二庭法官赴林州市调解了一起涉及11名农名工涉案金额6万余元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该案原告刘某某等11名农民工到山西省被告王某某处修公路负责爆破工程。工程竣工后,被告拒不支付11名农民工工资,长期躲避在外拒不配合,一审法院公告送达应诉手续、缺席开庭、公告送达判决书,被告却在合法期限内提起上诉。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后,民二庭合议庭立即和被告联系,告知其全省法院坚决维护农名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的决心,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11月 20日,民二庭办案法官杨晓专程赶赴林州向当事人发放调解书,11名农民工在家门口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11月20日下午,安阳中院民一庭向另一起涉农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裁定书。申请人安阳市某工程建设管理局与被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被申请人雇佣28名农民工为申请人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申请人拒不支付含5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230余万元。安阳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令申请人支付工程款的裁决,申请人不服提起诉讼。11月19日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后,合议庭立即加班研究案件,认真讨论分析,当晚制作出驳回撤销仲裁申请的裁判文书,并于11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快速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安阳中院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服务意识,创新便民举措,解决好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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