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覃小妮 谭召日) “这个法官应该是外地来的吧,他跟谢奎宁(被执行人)讲了些什么,对方就乖乖地把钱给了我?”申请执行人黄庆在追回自己的工资后忍不住向法官说出自己的疑惑。11月17日,在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接待室,该院执行局法官为黄庆解答了其疑问:“他姓潘,是我们法院的院长……”黄庆听后一脸惊诧:“真想不到呀,为了这1万多元,院长都亲自处理,而且我追了很长时间也追不回,潘院长一出面就拿到了!”
整个事情要从2014年2月说起,当时黄庆到被执行人谢奎宁的河海航运公司打工。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拖欠黄庆的工资,直至2015年4月,谢奎宁共欠下黄庆工资16000元。黄庆在多次追讨无果后,只好将谢奎宁诉至法庭。案件经法院调解,谢奎宁当庭给付黄庆5000元,并承诺余下的11000元,采取每月支付2000元的方式直至付清。岂料调解书生效后,谢奎宁没有履行给付义务,黄庆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以来,武宣法院实行院领导办案制度,黄庆的案件分到该院院长潘发坤的手中。潘院长在查阅案件后,初步拟定采用协调沟通的方式解决该案,同时他惊奇的发现谢奎宁与自己一样都是瑶族人。于是潘院长找到谢奎宁,见面便是一口标准的瑶语。谢奎宁惊讶的发现眼前的法官也会说瑶语,在交谈中慢慢消除了抵触的心理,并最终被潘院长说通,当即支付了11000元的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