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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法院多措并举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5-11-18 11:17:10
本网讯(韦景宁) 为提升法院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自2013年以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公开审判、公众开放日、法律文书上网等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高效,努力让社会群众“看得见公正、感受到高效”,将“司法晒在阳光下”,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立案公开。该院通过法院大门外的LED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法院网站,将开庭公告进行公告,及时传递案件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告知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 政务审务公开。利用法院公告栏及宣传栏,向社会群众公开法院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以及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设立查询电话,建立法院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立案、庭审、执行、裁判文书等相关诉讼信息,逐步实现案件信息公开。 裁判文书公开。除按法律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该院将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了上网公布,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指定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民意沟通和舆情监控管理制度。 加强联络工作促公开。该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的廉政监督员,与代表、委员随时沟通力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涉及稳定的重大事项。廉政监督员通过开展各种巡查、明查暗访活动、参加法院组织的专项检查活动等多种方式监督。 “法院公众开放日”促公开。该院每年定期开展多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行各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观摩案件庭审,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法院文化室等,使法院接受更广泛、更直接的监督;与法官座谈,向社会介绍法院,让群众了解法院,不断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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