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密山法院倾力为申请人执行工亡抚助金获赞
发布时间:2015-11-16 11:32:50


    本网讯(韩斌)  日前,申请执行人纪永珍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维护民益”的锦旗送到了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纪永珍的丈夫是密山市公路管理站养路工人,2008年4月在单位加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意外离世。为了得到工亡待遇,纪永珍四处奔波,却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直到2012年初,纪永珍起诉到法院使得事情有了转机。经审理,密山法院判决密山市公路管理站给付原告纪永珍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318946元并自2010年7月起每月给付纪永珍供养亲属抚恤金858元。判决生效后,密山市公路管理站以经费紧张为由,一直没有支付这笔款。

    执行法官在积极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多次找密山市公路管理站的主要领导,希望被执行人考虑纪永珍的具体情况,早日将赔偿款给付到位。被执行人于2013年7月给付了45000元,2014年1月、8月分别给付了100000元,2014年12月给付了尾款135848.43元。但是纪永珍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存有异议。法院召集双方一起重新核算,最终确定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具体数额,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完毕。对于密山法院的努力和执行结果,纪永珍均表示非常满意,因而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