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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院邀请政协委员旁听职务犯罪案审理
发布时间:2015-11-13 17:16:06


    本网讯(周永恒 魏大为)  在审理涉金融诈骗、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减刑假释案件时,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一律把减刑建议书在互联网公示,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庭审,一律将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四个“一律”原则,切实落实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图为11月12日,枣庄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邀请市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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