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倩婷) 11月9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芬诉贵港市公安局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一案。贵港市公安局及辖区分局近30名干部到现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接受了一次特殊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原告陈某芬因其母受人伤害案件向桂平市公安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桂平市公安局分两次向原告答复,陈某芬均不服,后两次向贵港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贵港市公安局对其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原告陈某芬认为,贵港市公安局未就其后一次复议申请作出答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行政不作为,起诉要求被告依法作出答复意见。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原告曾向被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及被告具有行政复议法定职权两个问题无异议,对被告是否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展开了重点辩论。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日进行宣判。
今年来,港北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已达59件,除庭前撤诉1件外,其余全部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现场成为了依法行政的教育课堂,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特别是被诉行政机关,组织其工作人员到庭旁听。一方面,通过被诉行为进行对照检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法院也通过公开的庭审活动,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规范司法庭审和司法行为,依法行使审判权。截至目前,来院参加庭审旁听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达200多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