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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诉离称吵架遭丈夫持刀威胁 证据不足被驳
发布时间:2015-11-13 10:50:13


    本网讯(朱黎源)  “被告吵架时用水果刀威胁我,且赌博吸毒,我无法忍受,我坚决要求离婚。”李蓉蓉在庭审时激动的说。11月10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件,因李蓉蓉的证据不足,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蓉蓉要求与被告肖宁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于2009年自由相识,2010年确定恋爱关系,2011年6月22日在新邵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8月23日生女孩肖某,2012年12月11日生男孩肖小某,两小孩现均随被告生活。婚后初期,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缝,自2014年7月因小孩教育问题发生争吵后,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愿结婚,且生育了两个小孩,有较牢固的感情基础,虽然原告与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发生过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只要彼此加强沟通、相互理解、互谅互让,夫妻关系还是有和好可能的。原告称被告有赌博、吸毒恶习,但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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