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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就地”巡回办案方便渔民诉讼
发布时间:2015-11-13 09:22:51
本网讯(张住强 张日清) “法官安排在渔船上开庭调解,不但方便我们接受司法服务,又不耽误湖上生产作业。”11月11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渔老大朱某说。 为方便渔民诉讼,节约诉讼成本,鄱阳法院在湖区设立巡回法庭,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做到“四就地”,即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传。向渔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预约服务电话,渔民不用上岸就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立案,也可通过电话邀请法官到渔船上开庭。针对涉渔雇佣纠纷受到当地渔民普遍关注的情况,为节约双方当事人时间,该院将简易的审判台搭到湖区的渔船上,邀请当地司法协理员参加调解。结合渔村民俗,法官讲法析理,最终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悉,今年1至10月,该院湖区巡回法庭审结各类案件106件,调解撤诉率达79.25%,巡回办案率达65.09%,向渔民发放便民联系卡1800多张、宣传资料1500余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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