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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官上门为九旬老人送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5-11-12 16:34:33


图为村干部帮老人核对执行款。

    本网讯(张振伟 严继东 朱小庆)  11月11日中午13时,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冒着雨来到仙下乡富坑村湾背组,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将包含赡养费在内的5577元执行款送到90岁的老人王某手中。

    老人王某一生养育五个子女,长子黄某自1999年开始就从未支付过赡养费用。2015年2月28日,母子二人因赡养事宜发生争吵,黄某用铁棍将母亲打伤,老人王某无奈之下将儿子诉至法院。法院分别判决黄某应赔偿王某损失3477.38元,按月支付赡养费。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老人王某已年过九旬,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决定上门送执行款,并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让老人足不出户感受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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