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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庭法官苦乐事
作者:于洪艳   发布时间:2015-11-11 08:55:02


    迈进法院大门十个年头了,在立案庭工作了六年时间,从事的是开庭排期、司法统计报表等辅助工作,六年的忙忙碌碌,并没有体味太多,但是在民一庭工作的四年,却给我留下了太多的记忆,这记忆中有苦有甜、有欢笑有汗水,有感动有辛酸,可以说这两年的民庭工作对于我人生成长之路绝对是重要经历。

    在很多人眼里,法官行使着国家的审判权,权力很大,他们认为法官不但拥有审判权,还拥有行政权,这使得在审判过程中,我们往往不堪这期许之重、现实之苦。法律虽具有调整社会各个层面功能,但并不是事无俱细,一切都能解决。记得有一次办理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因避让问题发生矛盾,争吵之后大打出手,被告不仅将原告打伤,还将原告的摩托车砸坏。被告从小就有癫痫病史,随时都可能复发,父母身体不好常年也要靠吃药维持,三年前全家仅有的一间平房被无情的大火烧毁,现在只能靠低保维持生活。经努力调解无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000余元。可是被告根本没有给付能力,原告不理解,认为判决赔偿我,为什么我还拿不到,多次给我打电话表示不满。我也很理解原告的感受,自已受到了伤害,造成了损失,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到头来却兑现不了。我耐心的倾听他的每次来电,苦口婆心地向他解释,可是他怎么也听不进去,每次都对我发泄不满情绪、还会有侮辱性的言语。我也感到很委屈,有时也想和他大吵一场,不接他的电话,不过我没有那么做,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尽职尽责地完成我的本职工作,虽然可能得不到理解,但是我无愧于心。

    有一次办理一件离婚案件,开庭当天原、被告把十六岁的孩子也带来了,我在调解过程中尽量避开孩子,因为双方都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想抚养孩子,我怕双方的争吵会伤害到孩子。谈了很长时间,双方还是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建议问问孩子,看孩子想跟谁,孩子说的话让我很心痛,孩子说我谁都不跟,我不想上学了,打工自己养活自已,我说跟我妈,为难我妈,我说跟我爸为难我爸。已为人母的我,听了这样的话,心如刀绞。父母之间无情的争吵,难到就不能顾及到孩子感受吗,两个至亲,都想把自己抛开,这样的无情会给孩子造成多么大的伤害。我劝孩子不要这么想,对他说爸爸妈妈是爱你的,只不过他们现在有困难,你还得好好读书。没等我说完,孩子笑了,但是他笑得让我心疼。这个案件,我又多次做双方的工作,最后双方为了孩子,同意暂时先不离婚,我总算有了些许安慰。

    这样的苦许多许多,我们就是顶着这样的压力在工作,不叫冤,不喊累,以苦为乐,每天仍然认真的工作着,奔忙着,白天不停的忙碌,晚上睡梦中仍是白天未跑完的案子,当审结一个案子,当解决掉一个个邻里纠纷,那份苦过的乐,便溢于言表,再累也值了。时时牵挂着当事人的难,时时体味着当事人的苦,这便是民庭法官的乐。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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