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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审理33人特大涉黑案 涉及13项罪名
发布时间:2015-11-11 14:06:59
![]() 庭审现场。 ![]() 图为福鼎法院LED屏案件庭审实况。 本网讯(陈可希) 11月9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德星等33名被告人涉黑案。此案是建国以来福鼎市第一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窝藏、包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十三项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张德星、张德齐为首,高耆门、黄大垦等31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有组织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通过非法控制运输车队,打压竞争对手;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夺取多个项目;组织区域外的建材供货商进入市场,抬高建筑材料价格强迫交易;强行入股台地工程参与利润分红……自2011年至2014年5月间,该组织在张德星、张德齐领导下,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人轻伤、轻微伤,大量公私财物被损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福鼎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预计持续12天。群众可通过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或福鼎法院户外LED屏实时关注庭审进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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