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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在全市首推家事调查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1 09:22:54


    本网讯(卢嘉馨)  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家事案件,充分发挥家事纠纷联动合作机制的作用,推进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南宁市法院系统中建立首个家事调查员制度,并于11月6日在菠萝岭社区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江南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蓝彬代表该院向4名菠萝岭家事调查员颁发了聘书。

    此次聘任的4名家事调查员均为菠萝岭社区的干部和群众,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具备处理各类家庭纠纷的能力。江南区法院也制定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对家事调查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加以规范。4名新任的家事调查员表示将尽力发挥自身在家事调查及调解中的积极作用,不懈怠、不放弃,维护社区平安和稳定。

    下一步,江南区法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在更多社区建立起家事调查员制度,开展好家事纠纷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提升法院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水平和化解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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