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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担当
作者:李秀丽 发布时间:2015-11-10 14:47:44
2010年11月,我非常幸运地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被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录取。面对着自己即将成为一名法官,我感到无尚的光荣,但我更感到了一种责任。 报到后,我被分配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做审判辅助工作,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窗口,更是法院接待当事人的第一“通道”, 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院的对外形象。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使我对法院的工作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使我感受到了法院工作在老百姓的矛盾纠纷中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为此,我在工作中认真的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当事人在起诉前的种种困惑给予耐心与细致的解答有关法律规定,让当事人明白哪些诉求是合理合法的,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哪些诉求是不合理合法的,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并告知当事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不要打无意义、无价值、无把握的官司。不论是外地当事人还是本地当事人,也不论是在职工作人员还是贫民百姓,都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绝不厚此薄彼。尤其在给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坚持做到对当事人有礼貌,对当事人的不满情绪给予理解与宽慰。在立案登记环节,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老百姓打官司的不容易,他们可能为了一个小小的纠纷而会花费大量的精力,为此我内心暗暗的发誓,如果有一天我能够作为一名审判法官,我一定要为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无怨无悔的审理好每起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正正义。 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近半年后,院党组根据我的实际情况,又将我调入了执行局从事执行辅助工作。对于这次调动我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自己是否能够将执行辅助工作做好,辅助执行法官做好执行案件,自己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而经过执行局领导与同志们的启发与开导,使我意识到压力并不可怕,我要把这种压力变为一种动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经过老法官在工作中的指导与帮助,以及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很快融入到了执行工作当中,我认真的配合执行法官接待每一位当事人,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尤其是被执行人,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对其进行开导与规劝,使当事人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并且能够积极主动的履行还款义务。虽然在执行局工作时间不第,但我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当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向我表达感激之情时,我感到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要时刻为老百姓的利益着想,老百姓就会记住你。老百姓心中有一杆“秤”,那杆“秤”就叫“公平”。只要你一心维护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咱老百姓的拥护,百姓就会与你心连心 在执行局工作一年后,又将我调入了民事审判一庭,从事审判工作。从法官助理到一名审判法官,我不仅仅感受到了这一职业的庄严性与权威性,同时我更加感受到了无尚的光荣感与使命感,而这无尚的光荣感与使命感来源于为了百姓的利益而秉公执法,为了百姓的利益而廉洁奉公。在从事审判工作期间,我不怕苦,不怕累,针对萝北县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经常深入村屯巡回办案,特别是农忙季节,有时驱车数百公里,走乡串户,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方法,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化解在农家大院。根据不同的案件特点,通常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学知识,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辨法析理,力争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经由我审理的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达到93%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领导与同事们的肯定与认可。 在法院工作五年多的时间里,于法院的工作,我的感悟与体会就是,不要计较个人的利益与得失,始终以“人民的利益至上”作为自己从事法官这一职业的座右铭。能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我感到无比的自豪,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我想我会付出更多的心血与汗水,但是只要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我无怨无悔,我愿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是我的理想,我愿为我的这一理想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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