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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法庭的苦旅
作者:刘宏玲 发布时间:2015-11-03 09:03:35
从萝北县向西北沿着弯弯的山路驱车前行约一个小时,翻过有名的名山公路--牛岭,再前行不远便到了我工作和生活了五年的地方--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奋斗法庭,这也是萝北县人民法院唯一一个设在大山里的法庭。这儿离城很远,但这山、那水、那人,吸引着像我一样的几名年轻法官在这儿,我们以庭为家,在这个“最基层的人民法院”里我们苦并快乐着。 从大学毕业分配到萝北法院工作,屈指已是10年有余。当年毕业时,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留在省城,其他同学也大都进了中级法院,进基层法院的却很少,像我这样至今仍在一处偏远的山区法庭工作的恐怕就只剩下我自己了。他们有的出国留学了,有的成为了教授,有的成为了百万富翁,仅有几个毕业时分到了基层法院基层法庭的同学,现在也都辞职作了律师。看到他们所取得的成绩,自己曾经也犹豫过,彷徨过,有时扪心自问,难道自己真甘心在这偏远的山区法庭工作一辈子吗?有时有大学同学来做客,尽管我领着他们参观五层的法庭大楼时,他们都连声感叹说想到,尽管我拿出大山里的无公害蔬菜招待得他们留连忘返,但他们每每总留给我一句话:“走吧”。 我没有走,不是不想走,但我至今没有走,以后可以也不会走,因为我觉得山里的老百姓需要我。从耄耋老人拿到赡养费的感激中,从离婚夫妻携手走出法庭的背影里,从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后露出的笑容里,从人身受到损害而迟迟得不到赔偿的焦急中,从想尽快得到法律帮助的渴望中,我体会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在大城市大机关工作,固然贡献大一点,但自己从事这样具体的审判工作,这样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样近距离地体会到他们的喜怒哀乐,通过他们,从这些千千万万的老百姓身上,让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得到彰显。重现昔日纯朴的民风。不也是一种至高无尚的境界吗? 记得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是随着李庭长一起出去办案,那时是两个人成立一个办案小组,送达、调解、判决、执行,全包办了,不像现在这样,立、审、执分离。两人骑一辆嘉陵摩托车,我坐在后座上,整天在山路上转悠,真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进的村里去,有时人们以为我俩是收电费的,后来人们知道了,噢!是法院的。回首十年前,现在的办案条件同过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法庭从四间低矮简陋的平房变成了宽敞明亮的五层办公大楼,办案交通工具也从二轮摩托车到了昌河面包车,现在又换成了桑塔纳轿车,从生炭炉子烧土炕取暖到彩电、冰箱、空调、席梦思床,从用手书写的厚厚笔录纸到现在的无纸化办公。随之变化的还有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案件数量增多了,案件处理难度也相对增加了,审判的工作压力也随之加大了,这一切说明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所肩负的责任和老百姓对自己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了。 回想毕业后的这十年,我付出了,也有收获,在法庭工作虽然苦点、累点,但是我无怨无悔!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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