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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法院利用“三个新”化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5-11-10 13:37:18


    本网讯(周任超)  日前,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八步区某局和其法定代表人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限制高消费,使得被执行人主动交纳案款,案件最终执行完毕。今年来,昭平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新路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至10月,累计执结各类案件135件,执行标的额2753.90万元。

    该院执行方式概况起来有三个新。一是新的措施。尝试采取“限高”等举措,把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中,限制高消费,冻结其银行、房产、土地、车辆等,使被执行人账户、车辆等不能正常使用;二是新的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在当地官方网站“昭平在线”、论坛“桂江社区”、街边LED电子公告栏上曝光‘老赖’,将“老赖”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促使不讲诚信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三是新的机制和装备。不断充实执行力量,改善执行装备,进一步整合执行力量,建立全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成立执行机动小组,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装备投入,配备GPS定位功能的独立执行车载终端和具有录音录像、存盘、红外线等功能的执行‘单兵’设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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