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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10-29 13:12:06


    本网讯(雷青春)  “现在开庭,请原告宣读起诉状……”10月28日,陕西省彬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吴振华坐上了审判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让院领导回归审判席,已经成为了该院的一种常态。

    2015年以来,彬县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审判管理工作新出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让审理者裁判。通过下放简单案件审判权,让审判员自己签发判决书,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负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是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制度,审委会委员往往通过审委会听取办案法官的审理报告来决定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是并没有参与案件的审理,而参加庭审的审判员往往没有裁判权。通过下放简单案件审判权,让审判员自己签发判决书,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负责,不仅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同时也提升了办案效率。

    解放“法官”。通过聘任辅助工作人员,负责审判工作中的辅助性工作如扫描、装订案卷等工作,将法官从繁琐的事物中解放出来,专心于审理案件和法律研究,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质量。

    院长带头办案。从年初开始探索实施,院领导带头办案,让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回归审判席,接待来访当事人。不仅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而且也提升了办案效率。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很好的改观。前三季度共结案1400余件,结案率同比提升了11.3%,真正做到了“谋事要实”。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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