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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加强生态案件审判
发布时间:2015-10-23 14:19:52
本网讯(陈可希) 今年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创新生态资源保护模式,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强化生态环境审判诉前调解工作。与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协作,把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生态巡回审判工作,吸纳具有专业环境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共审结失火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出售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案件7件,引导当事人补植复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被告人补植复绿程度纳入量刑考量范围,共督促复绿补种林木600余亩。此外,还与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出台《福鼎市打击环境污染案件联席会议纪要》,妥处环境污染案件6件,做到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和保护企业生产经营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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