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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官翻山越岭现场勘察化解邻里山林纠纷
发布时间:2015-10-22 14:50:51


图为法官在勘查现场。

    本网讯(王权力 蒙明双)  “法官,多亏有你主持公道,山高路远地去山场给我们进行现场勘察查明事实,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斧头村村民赵某先握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官的手感谢道。

    日前,八步区法院沙田法庭法官一行到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斧头村一山林现场进行勘验后,为原被告双方提出调解方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同意。自此,该起因山场林地面积争议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原告赵某先与被告赵某华同是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斧头村的村民,今年3月份,被告赵某华在与原告赵某先相邻的山场上种植杉树苗。由于山场撂荒多年,山上灌木杂草丛生,很难分清界线。在种植树苗过程中,被告赵某华越过自己的山场承包界限,错将新树苗种植在原告赵某先丢荒的山场上。后来,原告赵某先发现被告在自己的山场上种植树苗,于是就与被告理论。但被告赵某华坚持认为自己种植的树苗是在荒山上重新开垦的山场,没有侵犯原告赵某先的山场林地。双方坚持己见、各执一词,过激的言辞引发了争吵,差点没打起来。最终,原告赵某先一纸诉状,以排除妨害为由将被告赵某华告到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沙田法庭受理该起案件后,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明确争议林地的具体处理情况,从而确保纠纷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法官决定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山场对引发争议的林地进行现场勘验。

    由于争议的山场位置偏僻,路途偏远,车子经过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山路颠簸后,大家还需走上半个小时的山路,一路翻山越岭才能到达争议的山场。

    在现场,法官根据双方的指认,认真对照林权证上标明确认的承包山场权属面积,并仔细核实、查看、测量争议林地的四至界线及地上附着物形成情况。在勘察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法官不偏不倚,公正办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折服。当天,经过法官的公正丈量和耐心的调解,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当天丈量的数据,并最终确认以林权证上所明确的山林地面积为准,确定双方林地界限。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华将越界种植在原告赵某先山林地上的树苗进行重新移植,并将属于原告赵某先承包经营的山林地返还给原告;原告赵某先谅解被告赵某华,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山林地权属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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