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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法院积极打造“一站式”律师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5-10-23 11:08:50


    本网讯(郭涛 刘熙玲)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积极打造“一站式”律师服务平台,多渠道拓宽律师预约途径。截止10月份,共接待律师26人次(网上预约3人次,电话预约4人次),其中安排阅卷17人次,查询案件信息3人次,申请收集证据1人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人次,接受律师递交材料4人次,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上取得积极成效。

    健全接待制度,打造律师接待绿色通道

    一是出台《丹寨县人民检察院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规定(试行)》、《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规定》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展示,制定《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登记表》对律师身份审核、阅卷范围、阅卷方式、接待内容、会见案件承办人等事项进行登记。二是细化接待流程。设置律师接待窗口,配备专门接待员,实现律师接待管理方式由多头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三是密切沟通协作。对内与其他业务部门加强配合;对外,在律师接待工作中,主动听取和收集律师意见,切实解决律师在查询与阅卷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上形成合力。

    加强硬件建设,创建律师服务平台

    一是设置接待场所。开设专门的律师会见室、阅卷室、文件复印区,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阅卷预约、会见申请等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二是加大基础硬件设施投入。在接待室配置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电子卷宗扫描室配置高速扫描仪和卷宗装订机,阅卷室配置电脑打印机等,案管大厅设置液晶显示屏,全屏播放检察职能、办案动态、信息公告等内容。

    强化便民利民意识,打造文明服务窗口

    一是提供零障碍阅卷预约服务。发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服务联系卡》,开通现场预约、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对律师的阅卷申请3个工作日内即安排阅卷。对没有及时安排处理的,在《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登记表》做好登记,并送达给案件承办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预警通知书》督促办案部门及时按相关规定回复、办理。安排专职接待员,主动听取和收集律师意见。外地律师到访当日查询事项未果的,由专人关注案件进展,及时通知查询人。二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发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提供律师服务,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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