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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边陲上的“铿锵玫瑰”
——记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女干警先进事迹 作者:闭赋火 欧洪梅 发布时间:2015-10-21 10:22:06
在祖国的南疆边陲上,活跃着这样一群身影,她们走村入户,不厌其烦地调解家庭纠纷,让一对对闹到法院的夫妻和好如初;她们调查取证,用最有力的证据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她们苦口婆心,用微笑与汗水让邻里再度和好……她们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守护着法律的天平,默默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她们就是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的优秀女干警,她们用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为这个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的边陲法院添上绚丽的色彩。 曾菊庆:做好审判管理工作,以服务审判质效为己任 2014年,大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在全市位居第一,其中上诉案件改判率为1.00%,位居全市第三,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为0,位居全市第一,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6.22%,位居全市第一,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1.12,位居全市第一,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89.36,位居全市第二……一连串的优异成绩,与一位不在审判一线但却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女法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就是大新法院审监庭庭长兼审管办主任曾菊庆。 进入2015年,评查案件,分析数据,研究新系统,开展“阳光司法”系列活动,她从来都是有条不紊。一本本厚厚的卷宗,一串串枯燥的数据,一个个艰涩的电脑术语,她从来都是不厌其烦。“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她深深地知道要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推敲,主办法官肩上有责,自己身上也有责。从程序、实体以及法律文书制作、合议记录、送达以及卷宗装订等各个环节,她和庭里的同志每月都对每一件生效案件逐一进行评查。通过季通报,将检查出的审判质量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反馈给各审判业务庭,让他们及时了解本庭和全院审判质量动态,为一线审判人员提供业务指导。“院长,这个月的结案均衡率变化很大,我们分析了全院的数据,建议对某些部门的办案人员进行从新分配。”在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时,她总是在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研究,总在第一时间对院党组提出建议。 该院院长陈晓程对这位默默工作的庭长高度评价:“审判管理在开展法院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这个作用又不像一线的办案法官那么明显,但她仍然尽职尽责,一直以来都是任劳任怨。”在她带领下,全庭一年来共评查各类生效案件801件,优良率为100%。同时,2014年该院一件民事案件入选全区法院100件“精品案件”。 黄秀:做好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使命 2014年来,她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165件,仅个人结案数就是全庭其他法官结案数的两倍;在她所结的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结案88件,判决27件,仅仅上诉6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6.36%,二审维持率100%。她所审理的各类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更没有一件因当事人不服而上访。她就是大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庭长,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黄秀是一名怀揣法治梦想,时刻牢记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官,更是一名公正无私的法官。在小县城,人情关系链不管如何都会牵扯在一起,每个法官都会遇到的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黄秀时刻给自己敲响警钟:决不能给头顶上的国徽抹黑。2015年3月,她在办理一起外地客商刘某岸诉本地老板被告黄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被告想少给点租金,找一个与黄秀非常要好的朋友来说情。黄秀对朋友解释说:“我没有任何权力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虽然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但也是一名法官。”朋友在求情无效后只能无奈地走了。最后她把亲情、友情埋在心底,依法审理了此案,有力地保护了外地客商的合法权益。当刘某拿着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判决书时,感慨地说:“作为外地客商,平时政府都是实行保护政策的,没想到法院为我主持了公道。” 一年下来,她审理破产案件2件,协助两家破产企业成功完成职工安置工作。同时,她主办的1个案件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件”,1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陆丹:做好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以家庭和睦为前提 她是一名年轻的80后法官,是一个拥有扎实理论功底的“新手”,她的调研报告、学术论文频频获奖。这位新手上路才一年多,凭着超强的逻辑思维和谨慎的办案思路,已经使得她在这个年轻的队伍中遥遥领先。“陆法官,干脆利落,我喜欢。”这是她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达一百三十多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隆某的评价。“陆丹啊,风风火火,做事认真负责,专业水平很强。”这是同事黄某对她的评价。 确实,这位娇小的女法官,雷厉风行是她给人的第一感觉,但当她调解了一件又一件的家庭纠纷案件时,又不得不为她的细腻和细致所折服。在原告张某诉被告冯某某婚姻家庭、继承偿纠纷案中,原告以其丈夫生前生病时都是其照顾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由冯某保管的抚恤金91860元支付给张某。这是一件极其复杂的家庭纠纷案,原告是被告的继母,被告生父冯某去世的前几年生病,一直由原告照顾着。在冯某去世后,单位发放了抚恤金91860元,抚恤金由生父生前的单位存入被告的银行账户。双方曾因冯某留下的房子分割问题发生过纠纷,被告一怒之下就把原告该得抚恤金份额占为己有。 陆丹接到案件后仔细查阅案件,告知原告应及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避免被告转移财产而影响到案件履行。原告随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于当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存款。在送达收到裁定书时,她严肃地向被告说:“你父亲生病时没有在身边照顾,没有尽到为人子女的孝道,继母辛辛苦苦,悉心照顾了你父亲几年。现在,你还把她应得的份额霸占了,太不应该了。”犀利的言语把被告说得脸红耳赤。最后,在她“该是自己的就是自己,是人家的就该给人家”的劝告下,双方庭外都达成了和解,不仅将抚恤金分配好,还将房子分割问题一并解决了。“法官就是厉害,他们这家子已经吵了好久啦,现在终于和好了。”在回来的路上,被告的邻居特地在路口等着,对她表示赞扬。 还有为了岗位大练兵把自己的婚期一推再推的陈芳艳,刚开始办案的85后助理审判员李琴玉,在立案庭总是温柔、耐心接待当事人的晏燕霞……她们都已为人妻母或即将为人妻母,照顾家庭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是她们职责,但她们始终牢记头顶上熠熠生辉的国徽所赋予的责任,她们或是经验丰富,或是年轻干劲足,传承着不让天平倾斜的衣钵,撑起了大新法院的半边天,就像一朵朵铿锵的玫瑰,在祖国的南疆边陲上尽情地绽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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