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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个并重”助力辖区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5-10-21 11:56:23
本网讯(胡禄明 吴平) 今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辖区29个乡镇设立驻村法官工作站,坚持“四个并重”强化法律服务,助力辖区新农村建设。 诉讼服务与法律释明并重。法官定期到驻村法官工作站进行巡访接待,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对涉诉群众积极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工作,增强对法院裁判的认同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提高服判息诉率。 纠纷调处与联动发力并重。法官对巡访接待中遇到的纠纷,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当即组织诉前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积极发挥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生活、熟悉群众诉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联合发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延伸职能与和谐共建并重。对涉及群体性纠纷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对于需要法院参与处置的辖区突发性纠纷及时参与协调。 法制宣传与源头预防并重。该院积极发挥驻村法官工作站作为普法宣传和沟通民意的阵地作用,对辖区多发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通过开设法制讲堂、开展“送法村村行”活动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讲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据悉,今年1至9月,该院驻村法官巡访3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与基层组织联合成功调处各类矛盾57起,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突发性纠纷11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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