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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严格”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5-10-20 11:53:38
本网讯(张住强 张日清) 为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认真做到“四严格”,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严格监管帮教。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缓刑等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摸底走访,了解其思想、生活和接受改造情况。将对社会心存不满、情绪低落、心理不平衡等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跟进帮教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从严惩处。对侵害校园安全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抢劫、抢夺等恶性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判。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等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在遵守诉讼程序的前提下,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格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院校共建”活动,选派优秀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校园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少年审判庭设置“青少年维权热线”,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 严格司法建议。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学校在安全保卫、校园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预防犯罪、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司法建议,协助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校园安全综治工作协调会,明确各自应负的职责,共同构筑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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